所在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信息
花城广场喷泉系统升级维护(二期)工程水底灯采购项目
时间:2016-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01 点击:
次
花城广场喷泉系统升级维护(二期)工程水底灯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穗[建隆]招字( 2016)第 号
为保证花城广场喷泉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花城广场喷泉系统升级维护(二期)工程水底灯进行公开比选,相关比选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项目名称:花城广场喷泉系统升级维护(二期)工程水底灯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范围、内容:采购15W LED水底灯1500盏(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报价清单)。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期限、费用计取方式、支付方式等详见后附的合同文件。
本项目限价:495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24个月
二、资格要求
1.须具备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或LED灯系列产品、灯具及其配件等内容;
2.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发票能力;
3.供应商需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三、确定中选人方式:
1.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及响应性审查有效后,以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确定中选候选人:1)开标:由采购人组织开标工作并形成相关记录。2)资格审查:采购人将按照附件四的评审内容对各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审查。3)经济评审:依据各供应商的总报价从低到高的排名确定中选候选人顺序:总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咨询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报价无效。
4.开标、评标全过程由招标人组织的纪检监察人员现场见证。
5.中选通知:在评标工作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我司将书面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将不另行书面通知。
四、比选文件数量及编制
比选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各供应商须于采购人公布的比选公告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文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楼2楼209室(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1、承诺函(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二或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资信、业绩等证明材料(包括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则提供)
7、密封完好的报价单(格式见附表四);(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固定格式在限价范围内填报,不按格式填报或超出限价范围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作废标处理);
五、封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比选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递交,密封口加盖骑缝章;
2、以上资料如采购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严格按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3、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0月13 日 ~2016年10月1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10 月 19 日上午9:00至10:00整。
5、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0 月 19 日上午10:00整,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6080625;13826131337
传 真:26080521(FAX)
日 期:2016年10月
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穗[建隆]招字( 2016)第 号
为保证花城广场喷泉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花城广场喷泉系统升级维护(二期)工程水底灯进行公开比选,相关比选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项目名称:花城广场喷泉系统升级维护(二期)工程水底灯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范围、内容:采购15W LED水底灯1500盏(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报价清单)。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期限、费用计取方式、支付方式等详见后附的合同文件。
本项目限价:495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24个月
二、资格要求
1.须具备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或LED灯系列产品、灯具及其配件等内容;
2.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发票能力;
3.供应商需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三、确定中选人方式:
1.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及响应性审查有效后,以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确定中选候选人:1)开标:由采购人组织开标工作并形成相关记录。2)资格审查:采购人将按照附件四的评审内容对各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审查。3)经济评审:依据各供应商的总报价从低到高的排名确定中选候选人顺序:总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咨询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报价无效。
4.开标、评标全过程由招标人组织的纪检监察人员现场见证。
5.中选通知:在评标工作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我司将书面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将不另行书面通知。
四、比选文件数量及编制
比选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各供应商须于采购人公布的比选公告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文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楼2楼209室(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1、承诺函(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二或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资信、业绩等证明材料(包括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则提供)
7、密封完好的报价单(格式见附表四);(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固定格式在限价范围内填报,不按格式填报或超出限价范围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作废标处理);
五、封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比选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递交,密封口加盖骑缝章;
2、以上资料如采购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严格按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3、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0月13 日 ~2016年10月1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10 月 19 日上午9:00至10:00整。
5、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0 月 19 日上午10:00整,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6080625;13826131337
传 真:26080521(FAX)
日 期: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