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5HW018G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重招)
3. 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类别:货物类
6.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10599(其他专用汽车)
7. 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内容 |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 |
采购数量 | 36辆 |
项目完成时间 | 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交货完毕 |
投标最高限价 | 人民币216万元整 |
8.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正本备查。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dsjl.com/bidding.asp?biddingClassId=7)常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 9 月30 日起至2015年 10 月20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由于我司新办公大楼施工,请由流花路转入站前横路,再转入陈岗路。公司位于陈岗路新办公楼施工板房旁侧的铁门进入。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 月21 日 上午9:00-9:30截止(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 21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
4.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21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5.开标评标地点: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jl.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76161
采购代理联系人:胡工(18520550102)
电话:020-86673560 传真::020-8668758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
邮编:510013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