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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采购燃气宣传服务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11-23  来源:   作者:   点击: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采购燃气宣传服务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SJL2015FW052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 采购人联系人: 赵工
电话:86673560 电话:83639545
传真:86687589 传真:836393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13 邮编:510170
开户银行:广州市建行流花支行
帐号:44001453102050285532
  1. 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5FW052G。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采购燃气宣传服务单位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 服务期限:1年。
  6. 采购预算:123.0000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完成时间
    最高限价 (万元)
    燃气宣传服务单位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1月(46天)
    第二阶段,2015年1月-2016年3月(76天)
      123万元
  8.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如拍摄与制作或广告设计、制作或文化传播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dsjl.com/bidding.asp?biddingClassId=7)常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4日起至2015年12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2:30。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12.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2:30。
  1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