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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项目

时间:2016-03-30  来源:   作者:   点击: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SJL2016HW007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3月30日至2016年04月06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6HW007G。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5. 采购预算:220.76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内容 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项目完成时间
    1劳保用品一批   163.01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送货
    2劳保工作服、工作帽一批57.7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

  7.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子包一: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二: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服装或制服的生产和销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dsjl.com/bidding.asp?biddingClassId=7)常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3月30日起至2016年04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采购人联系人: 邹颖瑜
    电话:02086673560电话:83376628
    传真:02086687589传真:83376628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邮编:510013邮编:510120
    开户银行:广州市建行流花支行
    帐号:44001453102050285532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