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资料下载
所在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电瓶小水车一批(重招)

时间:2016-05-03  来源:   作者:   点击: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电瓶小水车一批(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SJL2016HW010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5月04日至2016年05月10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02086673560 电话:020-87541897
传真:02086687589 传真:020-85261102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地址:中山大道西43号
邮编:510013 邮编:510630
开户银行:广州市建行流花支行
帐号:44001453102050285532
  1. 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6HW010G。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电瓶小水车一批(重招)。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2030728(清洁卫生车辆)。
  5. 采购预算:60.0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电瓶小水车一批
    采购数量 40辆
    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30 天内交货完毕
    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60万元整
  7.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7)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5月04日起至2016年05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