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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

时间:2015-06-19  来源:   作者:   点击: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SJL2015HW018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6月23日至2015年06月29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5HW018G。
  2. 采购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货物类)。
  5. 采购预算:216.0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


  7.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企业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者;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代理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正本备查。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 6 月 23 日起至2015年 7 月 13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6月23日起至2015年07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