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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项目澄清通知
时间:2015-07-01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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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项目,(项目编号:GDSJL2015HW018G)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15年6月2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2页“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2条:投标企业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者。澄清如下:1.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则提供生产厂家具有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如是授权代理商则提供授权生产厂家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第37页“商务响应评分标准”第4条和第5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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