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2015-2017年广州地铁后勤服务中心厨房专用清洁用品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5-07-24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2015-2017年广州地铁后勤服务中心厨房专用清洁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2017年广州地铁后勤服务中心厨房专用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SJL2015HW016G
二、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31064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20088122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所使用专用清洁用品的生产、供货、配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质量保障,以及洗碗机设备保养维修、操作培训等内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4万元
五、供货地点: 广州地铁各车辆段食堂
供货时间: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及招文发售: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 年 7月 24日至 2015年 8月 14 日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5 年 7 月2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5年 8月1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 —12:00 ,下午: 14:00—17:00 。
注:报名及发售招文时间不得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文发售及报名地点: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 24日9时00分起至 2015年8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列资料清单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招标文件成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由于流花路85号新建办公大楼正在施工,请由流花路转站前横路再转陈岗路11号大院。
2,地点:广州市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九、合格投标人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包含厨房清洁洗涤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厨房清洁洗涤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商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餐具洗涤剂产品);或投标人为销售商时,须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及生产商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餐具洗涤剂产品)。
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业绩达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的厨房专用清洁用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经使用单位确认的能证明完成合同的相关支持材料(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三)。
8、投标人签署盖章有效的投标人申请声明(见附件二)
十、投标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5年8月 1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8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
十一、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八条第1点所述。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2楼。
十四、招标公告公示及招标文件答疑期:
1.发布招标公告
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www.gds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2.文件答疑
自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12日20个日历天。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根据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并通知所有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月24 日
一、项目名称:2015-2017年广州地铁后勤服务中心厨房专用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SJL2015HW016G
二、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31064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20088122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所使用专用清洁用品的生产、供货、配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质量保障,以及洗碗机设备保养维修、操作培训等内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4万元
五、供货地点: 广州地铁各车辆段食堂
供货时间: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及招文发售: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 年 7月 24日至 2015年 8月 14 日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5 年 7 月2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5年 8月1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 —12:00 ,下午: 14:00—17:00 。
注:报名及发售招文时间不得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文发售及报名地点: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 24日9时00分起至 2015年8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列资料清单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招标文件成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由于流花路85号新建办公大楼正在施工,请由流花路转站前横路再转陈岗路11号大院。
2,地点:广州市流花路85号(陈岗路11号大院)
九、合格投标人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包含厨房清洁洗涤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厨房清洁洗涤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商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餐具洗涤剂产品);或投标人为销售商时,须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及生产商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餐具洗涤剂产品)。
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业绩达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的厨房专用清洁用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经使用单位确认的能证明完成合同的相关支持材料(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三)。
8、投标人签署盖章有效的投标人申请声明(见附件二)
十、投标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5年8月 1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8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
十一、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八条第1点所述。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2楼。
十四、招标公告公示及招标文件答疑期:
1.发布招标公告
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www.gds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2.文件答疑
自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12日20个日历天。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根据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并通知所有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