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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2017-05-25 来源:未知 作者:fby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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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于2017-05-11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环卫设备采购项目(GDSJL2017HW019G)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需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P2第5点内容更正为:
本项目共分十一个子包,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每个子包必须达到法定3家或以上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达到3家,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子包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二、招标文件P7第1点“投标保证金”内容更正为:
子包一:人民币 拾万元整(¥ 100000.00 元)
子包二:人民币 陆千元整(¥ 6000.00 元)
子包三:人民币 叁万元整(¥ 30000.00 元)
子包四: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子包五: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子包六: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子包七:人民币 伍千元整(¥ 5000.00 元)
子包八: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子包九: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子包十: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子包十一: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三、招标文件P8第11点“投标限价”内容更正为:
子包一:人民币 7900000.00 元
子包二:人民币 640000.00元
子包三:人民币2200000.00元
子包四:人民币1500000.00元
子包五:人民币760000.00元
子包六:人民币3710000.00元
子包七:人民币480000.00元
子包八:人民币900000.00元
子包九:人民币1500000.00元
子包十:人民币1740000.00元
子包十一:人民币3900000.00元
四、招标文件P23第1点“项目内容”内容更正为:
本项目共分十一个子包,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每个子包必须达到法定3家或以上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达到3家,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子包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五、招标文件P26的“(二)25吨压缩式垃圾车5台(整车)”原内容更正为:“子包十一:25吨压缩式垃圾车5台(整车)”
六、招标文件P27的“(三)18吨压缩式垃圾车2台(整车),备用车厢2个”原内容更正为:“子包十:18吨压缩式垃圾车2台(整车),备用车厢2个”
七、招标文件P31的“(二)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10台(装载8个240L垃圾桶)”原内容更正为:“子包九:密闭式桶装垃圾车10台(装载8个240L垃圾桶)”
八、招标文件P52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子包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原内容更正为:“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适用于子包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
九、招标文件P54的“子包一 压缩式垃圾车技术评分标准(40分)”原内容更正为:“压缩式垃圾车技术评分标准(适用于子包一、十、十一)(40分)”
十、招标文件P57的“子包三 密闭式桶装车技术评分标准(40分)”原内容更正为:“密闭式桶装车技术评分标准(适用于子包三、九)(40分)”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原:“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1 日09时30分”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3 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13 日09时30分”
十二:售卖标书时间
顺延至2017年6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6-13 09:30
三、联系事项
特此公告。
一、招标文件P2第5点内容更正为:
子包号 | 采购货物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交货期 |
子包一 |
25吨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台 | 10 | 69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
备用车厢 | 个 | 5 | 1000000 | ||
子包二 | 8吨餐厨垃圾车 | 台 | 2 | 640000 | |
子包三 | (21桶)密封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 台 | 10 | 2200000 | |
子包四 | 16吨洒水车 | 台 | 5 | 1500000 | |
子包五 | 16吨高压清洗车 | 台 | 2 | 760000 | |
子包六 | 16吨洗扫车 | 台 | 7 | 3710000 | |
子包七 | 16吨扫路车 | 台 | 1 | 480000 | |
子包八 | 垃圾桶清洗车 | 台 | 1 | 900000 | |
子包九 | (8桶)密封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 台 | 10 | 1500000 | |
子包十 | 18吨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波) | 台 | 2 | 1360000 | |
备用车厢 | 个 | 2 | 380000 | ||
子包十一 | 25吨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波) | 台 | 5 | 3900000 |
本项目共分十一个子包,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每个子包必须达到法定3家或以上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达到3家,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子包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二、招标文件P7第1点“投标保证金”内容更正为:
子包一:人民币 拾万元整(¥ 100000.00 元)
子包二:人民币 陆千元整(¥ 6000.00 元)
子包三:人民币 叁万元整(¥ 30000.00 元)
子包四: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子包五: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子包六: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子包七:人民币 伍千元整(¥ 5000.00 元)
子包八: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子包九: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子包十: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子包十一: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三、招标文件P8第11点“投标限价”内容更正为:
子包一:人民币 7900000.00 元
子包二:人民币 640000.00元
子包三:人民币2200000.00元
子包四:人民币1500000.00元
子包五:人民币760000.00元
子包六:人民币3710000.00元
子包七:人民币480000.00元
子包八:人民币900000.00元
子包九:人民币1500000.00元
子包十:人民币1740000.00元
子包十一:人民币3900000.00元
四、招标文件P23第1点“项目内容”内容更正为:
子包号 | 采购货物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交货期 |
子包一 |
25吨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台 | 10 | 69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
备用车厢 | 个 | 5 | 1000000 | ||
子包二 | 8吨餐厨垃圾车 | 台 | 2 | 640000 | |
子包三 | (21桶)密封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 台 | 10 | 2200000 | |
子包四 | 16吨洒水车 | 台 | 5 | 1500000 | |
子包五 | 16吨高压清洗车 | 台 | 2 | 760000 | |
子包六 | 16吨洗扫车 | 台 | 7 | 3710000 | |
子包七 | 16吨扫路车 | 台 | 1 | 480000 | |
子包八 | 垃圾桶清洗车 | 台 | 1 | 900000 | |
子包九 | (8桶)密封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 台 | 10 | 1500000 | |
子包十 | 18吨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波) | 台 | 2 | 1360000 | |
备用车厢 | 个 | 2 | 380000 | ||
子包十一 | 25吨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波) | 台 | 5 | 3900000 |
本项目共分十一个子包,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每个子包必须达到法定3家或以上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达到3家,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子包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五、招标文件P26的“(二)25吨压缩式垃圾车5台(整车)”原内容更正为:“子包十一:25吨压缩式垃圾车5台(整车)”
六、招标文件P27的“(三)18吨压缩式垃圾车2台(整车),备用车厢2个”原内容更正为:“子包十:18吨压缩式垃圾车2台(整车),备用车厢2个”
七、招标文件P31的“(二)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10台(装载8个240L垃圾桶)”原内容更正为:“子包九:密闭式桶装垃圾车10台(装载8个240L垃圾桶)”
八、招标文件P52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子包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原内容更正为:“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适用于子包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
九、招标文件P54的“子包一 压缩式垃圾车技术评分标准(40分)”原内容更正为:“压缩式垃圾车技术评分标准(适用于子包一、十、十一)(40分)”
十、招标文件P57的“子包三 密闭式桶装车技术评分标准(40分)”原内容更正为:“密闭式桶装车技术评分标准(适用于子包三、九)(40分)”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原:“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1 日09时30分”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3 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13 日09时30分”
十二:售卖标书时间
顺延至2017年6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6-13 09:30
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 | 地址:工业大道南新业路57号 |
联系人:刘丽琛 | 联系电话:020-84377239 | |
传真:84371738 | 邮编:510288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联系人:陈明 | 联系电话:86673560 | |
传真:020-86687589 | 邮编:510013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工 | 联系电话:02083772853 |
附件: |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2017-05-25
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