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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20条整治提升道路门店招牌勘测设计方案项目
时间:2017-09-12 来源:未知 作者:fby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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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20条整治提升道路门店招牌勘测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7FW038G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20条整治提升道路门店招牌勘测设计方案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383.76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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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门店招牌测量、设计;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83.76万元;项目面积:约34035.9平方米;完成时间:2017年11月30日前。 备注:(1)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范围内现状门店招牌的测量和门店招牌提升设计等;其中门店招牌提升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服务项目。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3)天河路、天河北路、金穗路、花城大道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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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dsjl.com/tender/ziliaoxiazai/)常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9-13至2017-10-0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集团大厦后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0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集团大厦后座。
十、开标时间:2017-10-10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集团大厦后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9-13至2017-09-1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中山大道西43号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541897 | |
传真:87545678 | 邮编:51063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联系人:胡工 | 联系电话:02083772853 | |
传真:020-86687589 | 邮编:510013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772853 |
附件: | ||
发布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 ||
发布时间:2017-09-12 |